蹭玩儿记(上)

拖Blinky先生的福,终于到杜莎夫人蜡像馆兜了一圈儿。栩栩如生的蜡像倒是其次,里面有三个娱乐项目让我玩得极为酣畅。一是名为Scream的“鬼屋”,黑乎乎的屋子里遍布各种真人,时不时冲出来吓唬你,期间果真让我scream不断,应该把Blinky的手都掐红了吧。
然后是叫做Spirit of London的项目,人坐在那种像过山车的复古小的士里头,随着轨道移动而能够看到伦敦不同时期不同人物的蜡像。
第三是各种超人拯救伦敦的4D电影,就是那种随着剧情发展,座位会抖,背后会忽然捅你一下,耳边忽然吹来一阵冷风的玩意儿。想来我初中春游就在某反斗乐园看过,只是看到各种童年时候的超级英雄,在制作极其精美、情节还相当搞笑的动画短片里出现,还是觉得格外美好。

Blinky还是带着一大群十四五岁的孩子,大家都对我特别热情。除了偷瞄我,跟我打招呼,忽然冲出来说一句你裙子真好看,默默塞给我从捷克带来的糖果等等可爱行为之外,一个小姑娘还问Blinky:“她叫什么名字啊?Abbie啊?真是美丽的名字!我以后的女儿也要叫Abbie!” 我在旁边受宠若惊得都不会说话了……
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儿,比我高了整整一个头,不时跟我说一两句话。那天快结束的时候他跟他的老师还有Blinky说:明天Abbie要跟我们去牛津吗?她会跟我们一起去吧?希望她要跟我们一起去!
本来没谱的事儿,因为这孩子主动提,老师们都笑说为什么不呢?我就这么乐得收获了一趟免费旅行。
在温莎古堡的时候,男孩儿的老师跟我聊天,说这孩子一晚上都在叨念你呢。他们高年级的学生,在这趟旅行后要写日记,男孩子就笑着说,这趟旅程最美好的是我们的导游和那个中国姑娘!
我这一个不小心,都快腾云驾雾了。

牛津的大半天,阳光让人回忆起广州的初夏,把大家的脸都晒得通红。在牛津大学最著名的学院之一基督教堂学院,我在哈利波特先生的饭堂里兜了一圈。同一处地方,高高的窗户上印刻着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作者画像,因为他也是这个学院的学生。
学院里的大教堂窗户美轮美奂,每处都是历史都是故事。在真正的教堂里看到五颜六色光彩夺目的玻璃窗和在大英博物馆看到的“零部件”感觉果然很不一样,那种置身其间的满足感超越了我言语可以形容的范围。
牛津就是一个大学城,古老的学院,街角的教堂,遍布的咖啡厅和墙边连绵一片的自行车和喝咖啡的年轻人,都是街景。偶尔会看到穿着极为英伦风,轮廓分明、肌肉线条清晰的男孩子骑自行车在石板路上经过,车后座的筐子里放着几本书,看得我有种置身偶像剧中的错觉。

温莎古堡距离伦敦不远,小镇平静可爱,有英国最短的街道,长度大约就是一间普通房子的跨度。而这条街上的房子偏偏不普通,因为它是斜的,是一家极有特色的餐厅。
躺在古堡后方大片的绿地上,我在观察身边的男孩女孩们。十一二岁的还是孩子模样,十四五岁的则分明有了少男少女的眼角眉梢。有些孩子仍处于那种青黄不接的“别扭期”,仿佛完全不知道要拿自己疯长的身体如何是好;还有些则有了“成熟”的风韵,穿着春意盎然的吊带裙与透明的丝袜,盘起来的金发显露出柔和又清晰的轮廓。这些长手长脚又瘦弱的少女们都聚集成一个一个小堆,对逛街充满热情,只有在草地上跟男生玩闹着打起架来的时候露出了孩子的本性。我看着他们,总忍不住微笑,偶尔眼睛遇到他们的眼睛,就会彼此传递一种羞涩的善意。眼睛迅速收回来的时候,双方脸上的笑颜都会加深。
我是真的不太记得,十年前的自己有着如何的容貌如何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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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超人与流水账

我也忘记多久没有畅快淋漓地睡一觉了。过早光亮起来的天和各种舍不得睡的晚上一同造成了我严重的睡眠不足。持续大约一个月的日子,都在高速连轴转动,“忙”成为最随口拈来的形容词。

从给高帅富上课开始,姐彻底回顾了一遍中国古代史,然后用别扭的英文描述五代十国、诸子百家、康乾盛世。
不但自己写完了四篇论文,还另外辅导别人产出了三篇,现在姐俨然就是量产论文的技术工作者了。

某天看了一场典型法式小浪漫电影,奥黛丽塔图主演的Delicacy, 细节精致美好,小清新小文艺得不像话。男主角是个难看的瑞典秃子,动作表情总让人忍俊不禁,彻底颠覆了瑞典的帅哥之国形象。(说实话在我心里瑞典一直也没这形象,我和安少爷的瑞典朋友除了高就是高,长相对我完全无吸引力。顺带离题地说一句,经过我仔细而深刻地观察体会,我对帅哥的审美完全停留在那种看上去很有男子气概的亚洲男人和有小肌肉的南欧、南美人身上了,什么英伦风北欧风都被姐直接忽略啊。)
跟高帅富说起此电影,推荐他跟女朋友同去。他笑说好,又忽然感慨:所以你不觉得这就是伦敦的魅力么?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来自欧洲各国的东西。
我点头,心想哪天我走了,一定会怀念这座城市的。虽然它又大又丑路却又窄又挤,虽然过马路的时候我总是忘记要朝哪个方向看,虽然在风里雨里漫天飞舞的各种花瓣总让我皮肤产生各种不适症状,但是这里有宜人的空气,有奇形怪状神奇曼妙的人,有看不完的音乐剧话剧电影和gigs,即便是市区最中心处,也总有大片大片的绿地,总有躺在阳光里野餐和阅读的人们。

因为茱莉亚的生日,我按照约好的来到一个酒吧等候,竟然成为当日最早到的一个客人。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等她们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是自己这辈子第一次独自出现在此类场所。居然还在三分钟内就招来了一名爱眨眼的高个儿男买酒的邀请,可惜姐对酒精太不感冒,你说他要问我吃不吃冰淇淋什么的我可不就答应了么。
后来终于深度体验了一次伦敦的夜店文化,在一家看上去很隐秘的Club排了四十分钟的队后,被人群拥挤着跳了两个多小时的舞。坐在清晨五点半的火车上看太阳升起来,那种感觉竟美妙极了。到家前,蜷缩起来的身体终于得以舒展。身边坐着可以依靠的朋友,脸上一直挂着笑。

这期间还经历了一次与姑娘们的英式早餐大聚会,然后是非常欢快的苏格兰舞之夜,跳得脚板底脱了一层皮,一晚上只记得无穷无尽的兴奋。

看了一场有男生正面全裸试图取悦大家的杂技,跟中国那种高难度高技术还玩人海战术的杂技相比,这个澳大利亚团体更加强调表演性。音乐和服装,更重要的是每个演员的面部表情都让人印象深刻。

把音乐剧《绿野仙踪》也看了,身边坐着一个说英语时口音重得让我总想发笑的意大利男生,抽着烟,跟我讲他二十四岁的时候跟女友求婚后来被背叛的故事。

Blinky带着他的捷克小朋友们再次驾临伦敦,我溜出去跟他玩儿,让那帮孩子猜测我的年龄,答案在十八与十九之间,只让我感慨人生之美好。巴斯光年总结说,这啊,就是你们亚洲那著名的“欺骗基因”,永远让人猜不着你们的真实年龄。

在伦敦最亲密的亚洲女友最近感情受伤,我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听她讲她的委屈她的痛,躺在被窝里陪她哭给她力量。好多的事情我们只能自己经历,可是我们都在努力让她知道她随时有我们可以依靠。我太记得自己分手时候她们的陪伴与爱,那种来自朋友的温暖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取代。

收到了一盒薄荷巧克力,一束花,一个相框,一张明信片和很多的关爱与温暖。
出门的时候开始尝试各种不同的菜肴,享受作为一个吃货的各种幸福与满足。

安少爷还是在我生命中,平静快乐。我想到他的时候嘴角还是偶尔上扬,但相比起同他一起的时光,现在的我才更接近我想要成为的样子吧。深呼吸享受每一秒的生命,不间断地阅读,写作,交流。可以纵容自己疯狂看愚蠢电影电视剧,也可以让自己肆无忌惮地吃垃圾食品。会笑着去面对各种各样排山倒海的任务,那些从前会把我逼成疯子的压力现在看来也不是那么严重的事情。吃喝玩乐工作学习,女超人基本都没有落下。虽然该有的问题都还顽固存在,可是我多么多么地热爱此刻的生活,多么多么感激生命中所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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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处的人,别处的爱情

Blinky先生是傍晚抵达伦敦的。他在亚洲待了近十个月,多住在台湾,不时带游客去印尼与马来各岛。两个月前他决定回捷克,知道我在伦敦,就做了在此停留三两日的决定,来看看这个其实只在一年半以前偶遇后共处过两天的中国人。

这次见到的Blinky没有从前那么爱Blink了,面貌倒没怎么沧桑,还是那张娃娃脸,说话总带着笑意。他两个像灌了铅一样沉重的背包丢在我小小的屋子里,一打开,全是旅途中那种憋着掖着堆积着的气味。我买了芝士、火腿、火鸡胸肉和法棍招待他,这个太久没吃到正宗欧洲食品的人,为着这些简单的东西高兴得眼睛总眯成一条线。接近一天一夜的停留与飞行加上时差,他的疲惫清晰可见,但在见到他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还是以缓慢的节奏不间断地聊天,知道说得双方好像连呼吸的气力都耗尽。人与人的相处常常奇妙得超出我的形容,有些人你只需见过那一次,就可以无话不谈,就可以觉得TA是一个认识了一辈子的老朋友,在TA身边可以舒服自在得那么理所当然。

上次见到Blinky,他正在跟谈了整整十年恋爱的女朋友处于分手期。他们的照片我看过不少,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两个人一同经历过太多事情,感情都进了骨头里,伴随余生。两个爱旅行爱冒险的人,撑着帐篷骑着单车,把身影留在各种或热闹嘈杂或人迹罕至的角落。可惜故事到后来还是要回归至老土的俗套之中,女生年纪渐长,开始想安定。她PHD毕业后,找到了非常理想的工作,开始谈未来,谈婚姻与孩子。Blinky是一个被旅行细胞吞噬了的男人,他过去几年的工作也都与之相关。他过着文艺青年文字里浪漫化的那种日子,旅行是他的生活,是他的经济来源。他镜头里有印尼火山顶上拣硫磺的工人,有偏远村落里被人抬着的未成年新娘,有太多来自不同地区神态各异、服饰独特但都那么自然的当地人。

在台湾,他遇到一个价值观极为“非主流”的姑娘,年纪还长他两岁。二十六岁的时候她忽然辞了职,背负各种压力,只身跑到澳大利亚打工、学英语。回来工作了一年多,又因为遇到Blinky而再次辞职,跟着他住在狭小拥挤的青年旅社,跟着他流浪行走。Blinky这样一个不安定的人,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台湾加盟一家连锁的蛋糕店,让积蓄所剩无几台湾姑娘重新获得收入来源,同时又有行走的自由。此外,也让姑娘那对极为传统的父母稍稍放心。Blinky跟我讲述目前蛮顺利的进展,我喜欢看他形容她的样子,思念之情溢于言表。

“她在个性方面,很像我上一个女友改变前的样子。很独立,爱冒险,从不施粉黛,不计较细节。而且她更善良,更温和,更爱笑,跟她一起总是好像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我反而成了那个忧虑心更重的人。”
我笑:你不仅仅是遇到了一个美好的女生,而且遇到的是她“对的时候”。

他们常骑着电单车就往台湾的山里去,夜里可能就在庙里住一晚。还有一次他们在一家“豪华公厕”过夜,冷门风景区的厕所,大而干净,还有饮用水和Wifi!于是两人进去,把“禁止使用”的牌子挂出去,拿出睡垫和睡袋就过了一夜。早上清洁工进来看到他们,还善意地微笑,示意他们别起来,她可以先去清洁另一边的厕所。Blinky说从此以后他和女朋友就培养出了给公厕评分的习惯,像以上描述的就是五星,同样水准但没有wifi的为四星……

我可以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听他讲旅行的故事,不时穿插各种八卦的问题。在他的“魔术小盒子”里我看到一个避孕套以及几块化妆棉,于是半开玩笑地说难怪这盒子重要呢。他答,这盒子确实很关键,但原因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在危急情况发生的时候,避孕套是最好的盛水工具。化妆棉因为它的质地而可以较长时间燃烧,“钻木取火”的时候这个是最容易短暂保留下火种的原料。
然后他现场示范了一下他的取火工具,两三下火星就刺啦啦冒了出来,让我这种没有任何户外经历的人看得“哇哇”乱叫。
这些年我所谓的行走游走,不但选择的都是旅游之地,而且总有人在旁作伴和相互照顾,完全不是,也没有刻意要做一个真正的“旅行者”。
人有的时候会被一些臆想出来的东西蒙蔽,以为那就是自己所要追求的,却不知其中的苦悲酸涩。“流浪”啊“游走”啊是听起来多美的概念,但其实我哪里想成为Blinky,我只不过想成为鱿鱼先生罢了。

生活多美好,我认识这个很酷的男生,我随时随地都可以跟他无阻碍无界限地交流;他有个更酷的女朋友,他们过着普通又不平常的日子,有意无意地传递给我力量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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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什么的

好久没有写流水账,目前的生活就是一片死宅。在伦敦宅和在广州宅的最大区别,就是时不时会冒出“妈的你好意思待在一个房租如此昂贵的地方无所事事嘛?!”的念头。不过在英国宅是有冠冕堂皇理由的,一天之内这儿的天气可以从雨夹雪到暴晒再乌云密布狂风呼啸再雨再晴,唯一的好处是偶尔能瞥见一会儿鲜艳的彩虹。
其实在伦敦这地儿,遇到个英国土著挺不容易的,我倒刚好在宅与宅的空隙里跟两个半土著约了个会,从而深刻认识到原来姐的历届男友都是从死党或狐朋狗友进化而来,姐的约会技能根本就是负数。

第一位长相还算靠谱的英国青年很是殷勤。本来约好某日一同去现代博物馆看展,结果在那个某日到来之前的一天,青年忽然短信说他忽然想看个电影,要不要一起。我闲着无聊,想想应承。电影看完,外头竟然冷得让姐浑身瑟瑟发抖,喝一杯或者继续聊天的心情被风刮得一干二净。姐遂急忙道别,莫名其妙的就对此人兴趣尽失,后面连找了几个理由推搪看展之事,才好不容易让对方明白了我的意思。
其实也不完全是莫名其妙,这几天刚好跟Jo姑娘聊起英国男人,我们一致认为作为被美式教育毒害的两坨亚洲人实在无法与英式文化产生共鸣。碰到个口音重的,我还得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去听对方说话,万一是在个稍微嘈杂的地方,常有一句话要让对方说四五遍的情况。冷得发麻的英式幽默虽然有意思,却常常让人无法接话,就算姐发挥耍嘴皮子的功力给了几个自以为妙极的回复,又从不见冷冷的英国哥们儿有任何赞赏之情,反而要别扭地顺着那话讲下去,结果总是绕回那个冷得发麻的情境之下。每每这个时候我就特别念及鱿鱼先生的好,我随口丢下一句好笑不好笑的话他都可以大呼小叫夸上几分钟,关键人家表现得那叫一个真诚,真心能让人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程度的满足。

第二位英国人有一半意大利血统,用的aftershave跟我若干年前相处过的某人一模一样,是我极喜欢的味道。我们俩的约会居然接近八小时,中间去了若干咖啡厅,最后看了场音乐剧。散场的时候,姐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谢谢你请我看音乐剧,让我快三个小时都不用跟你说话……
结果自不必言,何况我们俩住在这城市的两个对角线,坐火车都要一个小时才能相见,所以虽然连他全家人的各种情况都在那漫长的聊天里得到了具体了解,也挡不住那点热情之火很快燃烧殆尽。大约考量了恋爱成本以及姐的话痨个性,这位英国同学也就是抱着“认识了个新朋友”的态度,隔天给姐来一两个不痛不痒的短信。这种事儿一两个星期也就各自撒手继续生活了,结果两周后姐又收到这位同学的信息一则:我过几天要去新加坡一周,你有什么亚洲的东西想要的吗?
姐在想象中莞尔一笑,觉得这英国人还真够绅士的,比咱天朝人还讲客气,这又是何苦呢,遂回一句:除非你能把整个亚洲搬来,要不我还真想不出啥要的。

第三位英国人是神奇的Geek+文青组合,做着最Geeky的软件工程师工作,兴趣爱好是写作,周末就去那种写作人聚会或者读书分享会的人。他长着一张十八岁的脸,笑起来俩酒窝更是让年纪直接退回到十五岁,偏偏这位仁兄讲话习惯与人保持着很近的物理距离,于是姐一次次看着那张小脸,说着挤兑他的话,很有在虐童的错觉。
文青嘛,说话就得拽拽姐完全没有任何认知的GRE词汇,姐前两次还虚心讨教,后两次由于哥们儿越靠越近让人各种不适而彻底放弃,打着哈哈就算过去了。你说你喜欢近距离与人交谈就算了,至少得保证口气清新自然不是?这位先生的口气虽然没有到很糟糕的地步,但还是让姐几次忍不住别过脑袋或者整个人后倾。想他也感受到了我这么直接的身体语言,后面姐礼貌告别,他也没做出任何挽留的努力。
回想全过程姐几次无法真心欣赏他的笑话,更懒得也无能地做出聪明应对,这才越加觉得自己约会的功力太浅。我跟Jo姑娘大笑着吐槽,说我以前觉得自己歧视英伦男,后来觉得这样是不对的,于是以宽大的胸怀给了他们三次机会,结果他们只是让姐重新肯定了自己对他们的不喜好之情。 无论如何,英国这一页算是翻过去了,改天有空来八卦一下伦敦遍地都是的非英国人。

晚安博客,我又生龙活虎地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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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与夏日

 从德国回来的当天傍晚就发了一场烧,身体更是因为前一天在山里骑了太久单车而酸软疼痛,颇有些乐极生悲的意味。
在鱿鱼先生家住了四天,被领去踏青,看海,喂动物,吃中餐,每天都被喂得像只满足的小猪。鱿鱼爸爸是个较真的工程师,爱跟我讨论社会问题,总用语调很强的判断句,因此听他和鱿鱼这两个固执的人互相尝试说服对方是蛮纠结的体验。倒是我这种不会跟人起正面冲突的人与他相谈甚欢。鱿鱼妈妈是个热衷收集各地各个时期历史物品的历史老师,因此他们家遍布多种奇奇怪怪的物件,从尼罗河畔的红沙到古埃及的银器,更多的是我叫不出名字的金属或陶瓷碎片,动辄都有上千年历史。
他们两人结婚四十多年,一直住在郊区的三层小楼房里,从大大的花园到冰凉的地下室,处处都还留有他们三个孩子在那儿生活过的痕迹。鱿鱼妈妈年轻时候长得像粉雕玉琢的娃娃,穿着比基尼跟闺蜜一同凹造型拍照。1968年她在德国街上遇到一个捷克男孩,因为对方在电视里看到捷克被华约军队侵占而无法回家,鱿鱼妈妈就把他领回她父母家住了一个多月。鱿鱼调笑说当年怎么没生出一段罗曼史,鱿鱼妈妈大笑,说我当年可是天主教徒。又补充说鱿鱼爸爸也见过那捷克人,说完忽然调皮地问丈夫:"你当年吃醋没有啊?"
1968年,鱿鱼爸爸跟着一帮朋友去土耳其玩,被当地一个首领接待,从他收集的枪支里拿出若干,一人发了一把邀请大家一起去森林里猎杀野猪。从照片上看来,那阵势相当庞大。2011年由鱿鱼父母带着那照片故地重游,第一个看照片的当地人竟然就一眼认出了43年前那个土耳其首领,坐在马上,威风凛凛的模样。
我们笑问鱿鱼爸爸杀了多少只野猪,他摇头说零,连子弹也没射出一发。鱿鱼就做鬼脸,说哎哟你的心柔软到不忍心杀生么?鱿鱼爸爸正色道:没有,它们跑得太快了,我根本反应不过来。
那个首领倒是猎了两头,因为当地人是穆斯林不吃猪肉,猎猪只因它们破坏庄稼,所以消灭那些肉的任务就落在了几个德国游客身上。打猎的森林距离山下村落路途遥远,他们几个人扛猪扛得苦不堪言,而且烤猪的时候由于没经验没技术,一头完整的硕大的猪烤出来是外面糊里面生,根本无法下口。
就这样整个故事听下来,我脸差点没笑抽搐了。

看一直以"大叔"形象出现在我生活中的鱿鱼像孩子一样跟父母撒娇诡异得很。坐在他长大的屋子里,走过他童年玩耍的树林,路过他的小学,我才第一次感觉到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有过去有情绪"的人类。
自认识以来这个人就一直在我心里有重要的地位,所有来自他的肯定与积极能量都给我带来了深远影响。即便是无情人,也仍会让我生出这种感慨:在这么大的世界里我能遇见你真是不可思议又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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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句

从小就爱追求平衡,明明内心深处骄傲得很最怕庸碌平常,但其实总在上下间纠结以求得某个稳定点,然后能够“平凡安定”下去。

其实从来不是特别顽皮捣蛋的孩子,却因为在熟人面前那点儿外向的个性而到处声称自己很爷们儿。认识男孩的时候也会告诉他们说姐对那些胡搅蛮缠的思维完全不能理解,有啥说啥沟通清楚才是姐的生活态度。身边也总有那么几个哥们儿,也曾经跟男生玩的频率比女生要高,于是乎默默也给自己定了义画了圈儿贴了商标——早就忘记可能那些也就是对自己某一个面的了解,也忽略了这些年随着人的成长、环境的变迁,很多东西早已不是我原本以为的模样。
其实这些年,跟几任男友们使小性子、蛮不讲理的情况从来没少过,不讲而乞求对方都能够理解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着,跟人说道理理智得要死,情绪一来根本就是不负责任地往外头泼洒。
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儿,因为自己掌握了太多面的信息,反而无法做出任何论断。

半个月前我在为自己爱而不得苦恼,现在又重新陷入了持续多年的那个状态——为无法动心而苦恼。我可以跟你没日没夜讨论哲学人生时事,对你充满好奇充满好感,也可以在一夜之间兴致尽失,连多留一个字的动力也没有。有时候我极端自我中心地想,这是不是因为我最近不热爱自己,所以才无法打开心去交给别人?
我就说了,我他妈的怎么知道自己为啥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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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

曾几何时在博客上细碎絮叨也好,长篇说理也好,总要用这种方式去释放很多的不安疑惑或者悲伤难过。2012这一年,经历了第一次连骨头都会痛的伤,却在很长的时间里,一个字都无法记录。一直想要写下的2011年丹麦之旅,也因为那个国家与我再无曾经那种莫名紧密的关联而永远搁笔。

2011年底,我在哥本哈根,那个城市真的像童话书里的插画,彩色的屋子蓝色的天,金发碧眼的人们在街上来来往往,对我微笑的时候让我生出对那个陌生城市的亲切感。在著名的Tivoli公园里,扛相机的男生一直在为我拍照。以童话为主题的乐园,到处是孩子们的欢笑嬉闹;我们在那里留下唯一一张合照,被我放在围脖上,给大家传递圣诞的祝福。
一路北去,我爱死了丹麦北部那些我从未见过的风景。森林,沙漠,冬天的海,一望无际的绿地,坐在车里看广阔的天边层层叠叠而又变幻莫测的颜色,那个世界美得不像真的。车里面,我的手被牵着,心情平静安稳。
圣诞的晚上,在温暖的大房子里,拖着手围绕圣诞树歌唱,一份一份拆礼物送拥抱,每一分钟的美好都刻在我心里。回来之前我一个人在哥本哈根的机场来回游荡,我告诉安文杰:谢谢你们一家人,忽然让我感受到某种向往某种寄托。
到今天,虽然这些都离我远去,我心里还是充满感激和甜蜜。在我最难过的时候,安妈妈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过来,一遍一遍重复他们对我的关爱,跟我讲她自己最私密的故事。我记得10月份他们来伦敦为我庆祝的场景,回到Waterloo那个地铁站,他们全家人站在那个公寓门口微笑看着我的情景还在眼前,回想起来其实感动远大于伤痛。

每一场恋爱都让我们更了解自己。小时候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真正承受过爱而不得的痛彻心扉,这次被杀个措手不及,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把心打开以后,可以那样全神贯注,那样认真执着。翻看一年前的日记,还在担心自己丧失了真正爱的能力,还在感慨自己的心里怎么没有一个无法遗忘的、可以偷偷用以抒情的对象。一年后,这些都有了,我认真地谈了一场特别干净、特别纯粹的恋爱。我跟那个男孩牵手走过了好多地方,从阳光沙滩的夏天到结冰的寒冬,从浪漫的热带岛屿到童话一样的北欧,荒野古镇沙漠海洋。他陪在我身边,走累了帮我捏脚,伤心了给我拥抱,包容我所有任性和不成熟,努力给我传递积极的力量。这些事情会一直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作为宝贵的经历珍藏。

路走的多了,就开始习惯告别。伤受的多了,心就变得强大。第一次感受情感的不确定性,竟然是在一个对我这样好的人身上,所以我有好多天都陷在深不见底的疼痛里。其实我多幸运,即使分开,他也还是以朋友的身份在那里,随时随地地给予我所有他可能给予的帮助。看着那些被背叛的故事,那些感情以丑陋作为结局的故事,我真的会庆幸自己的运气。

分开以后我开始调整生活的中心,努力回想这个人出现前我生活的模样。再没有借口去依赖,再没有理由去躲避,我必须独立和坚强。直面自己的生活其实一点也不容易,但我还有那么多爱着我的你们,不管是隔着千山万水还是六七八个小时时差,你们陪着我鼓励着我,听我二十四小时划开自己的伤口一遍遍重复那些悲伤的句子。你们温暖我,也想骂醒我,你们曾经历过我的经历,你们用另一个角度给我讲道理,你们无条件地支持和爱护我,总能够会通过某种方式给我多一点快乐的理由。
第一次因为感情的事在父母面前失声痛哭。这一两年好像都忘记父母是可以依靠的人了,因为越长大越懂得太多事情要靠自己,好像竟有些遗忘父母能给的力量。

这两周开始最大限度地充实自己,接了一份紧急的兼职,给一个高帅富辅导唐诗。虽然只是几小时的工作,还是让我相当投入。在伦敦高尚住宅区里,坐在一个好看得天理不容的希腊裔富二代旁边,我忽然想到了那些没有安文杰之前丰富的生活和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还记得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我心里的各种不安不满足,因为曾经多彩的生活忽然变得平静且没有波澜。这一年我竟然习惯了这种平静,忘记了自己其实也是个容易厌烦而且追求刺激的姑娘。

马修文一个月内就要定居到我们恋爱时候的那个城市的隔壁了。当初我们因为距离平静地退回到朋友的位置上,从此我就对那个人在没有动过一丝一毫的心。再见的时候,我能那么干脆利落心里毫无牵绊地把他当成朋友,大约也是我的一种能力吧。会不会等我在某一天再遇到安文杰的时候,其实也是一样的心情?感情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幸运,假如我是2012年才遇到马修文,我们会不会又有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伦敦这半年,快如弹指瞬间,说来竟然也发生了这许多事情。独在异乡的经历确实逼迫一个人迅速成长,去思考自己到底要怎样的生活,要怎样的朋友,要变成一个怎样的人。2月份哭的比整个2011年都多,每次眼泪留下来都还庆幸自己有伤心的能力、有爱的能力。
我还是那个很容易被人影响的姑娘,恨不能取悦每个熟悉的不熟悉的人;还会时不时自我厌恶那么一会儿,会自卑会不安会在想到失去了一个人的时候躲在被窝里哭出声音来。我还是那个情绪很柔软,心却能像钢铁强硬的姑娘,那个恨不得一切都在掌控中但是已经越来越懂得接受生活的不可预见性的姑娘。
写下这些字,纪念一段美好的感情,纪念一个成长的路碑。
2012,我还是笑得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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